欧洲委员会将能量相关产品定义为“使用过程中对能耗有影响的任何物品”。能量相关产品包括所有耗能产品以及节能产品,例如窗户和部分需要用水的家庭设备(其可以减少用水量,从而减少水加热所需的能量)。自2010年11月20日起,EU所有成员国开始实施ErP指令。
2008年1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公布的《委员会条例(EC)NO 1275/2008,2005/32/EC》,该实施措施是针对家用及办公用电子电器设备关机/待机功耗的生态设计要求;
2009年4月7日,《委员会条件(EC)NO 278/2009,2005/32/EC》该实施措施是针对外部电源的生态设计要求;
2009年7月23日,《委员会条例(EC)NO 640/2009,2005/32/EC》该实施措施是针对电动机的生态设计要求;
2009年7月23日,《委员会条例(EC)NO 642/2009,2005/32/EC》该实施措施是针对电视机的生态设计要求;
2013年08月23日, 《委员会条例(EU)NO 801/2013,2009/125/EC》该实施措施是针对家用及办公用电子电器设备关机/待机功耗/网络待机的生态设计要求;
Erp指令为欧盟CE所覆盖,与LVD,EMC,ROHS,MD,WEEE等具有相等的地位;旧指令为2005/32/EC,新指令为2009/125/EC,2012年12月12日正式实施。
照明产品主要实施指令
对于照明产品,现在Erp框架内的实施指令及产品主要如下:
在上表再增加一个EU 1194/2012
指令过渡区
Erp指令对产品的要求规定了一个过渡区,主要目的产品的技术提升提供一定的缓冲时间。照明产品中的244与245的过渡区要求如下
备注:对于EC 244/2009, 除了文件资料外,第一阶段,第二-四阶段,第五-六阶段的技术参数要求是一致的,故通常可直接申请第一阶段,第四阶段和第六阶段;目前产品只能申请第六阶段。
生态设计要求
(EC)No 244/2009非定向家用灯的生态设计要求(涉及非定向的白炽灯, 卤素灯, CFL, LED灯等):提出光效要求,功能要求和产品信息要求(对LED灯没有功能要求);
(EU)No 1194/2012定向灯,LED灯及相关设备的生态设计要求(涉及各类定向灯“CFL/HID/白炽灯/卤素灯/LED灯等”, 非定向LED灯及相关设备(灯控制装置, 调光器, 灯具等) ): 提出光效要求, 功能要求和产品信息要求;
注:定向灯——在120°圆锥立体角内,至少占有80%的光输出。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12日
生态设计要求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9月1日
第二阶段:2014年9月1日
第三阶段: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