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ROHS测试由6项变更10项了,现在还有很多人对于ROHS与ROHS2.0比较含糊。
ROHS测试6项由ROHS 2.0测试取代,欧盟官方正式发布欧盟委员会指令(EU)2016/585,修订RoHS2.0(2011/65/EU)指令。目前已经实施该标准!2019年7月22日 开始强制实施ROHS2.0,也就意味着您的产品没有通过ROHS2.0 将禁止在欧盟销售。同时各国也将陆续开始强制实施ROHS2.0
2003年2月,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以2002/95/EC号文正式公布:要求从2006年7月1日起进入欧盟的电气电子产品都应符合欧盟有毒有害物质禁用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简称RoHS),也就是指《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英文缩写。目前主要针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六种有害物质进行限制。
该指令由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提出,欧盟成员国将于2006年7月1日起强制实施。届时将禁止含有有害重金属及以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作阻燃剂的电子电气产品进入欧盟市场。
而更新的RoHS指令,即2011/65/EU指令(简称RoHS2.0)于2013年1月3日正式施行,旧版RoHS指令2002/95/EC禁用。
新版2011/65/EU指令公布生效日期为2011年7月21日。欧盟于2011年7月1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新RoHS指令(即2011/65/EU指令 简称RoHS2.0),该指令为旧版RoHS指令(即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的修订版,新指令将于公布后20天 (2011年7月21日)生效。
2011/65/EU RoHS新指令的重要修订如下:
* 范围: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EEE),包括医疗器材、监控设备以及未包含于先前十大电子电气设备之中的产品。
* 扩大的电子电气产品法规适用日程表:
* 2014年7月22日 医疗器材及监控设备
* 2016年7月22日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
* 2017年7月22日 工业监控设备
* 2019年7月22日 未列于其上及先前RoHS指令适用范围的电子电气设备
* 对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有更明确的定义,并且进一步规范其职责。
另外,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持续对不符合指令要求以及召回的EEE产品进行登记,并将相关资讯传递给分销商。
* 可指定授权代表,代替欧盟境外制造商履行符合CE标示和RoHS指令相关职责。
* CE 标示及符合性声明:EEE产品投放于市场之前,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需确保已依据768/2008/EC 附录II模组A的符合性评估程序进行了相关评估,并且必须在最终产品贴上加贴CE 标识。其相关技术文件及欧盟符合性声明书需至少保留10年。
* 排外:相关排外的应用详见指令附录III和附录IV。
欧盟各成员国必须于 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转换成国内法,并制定法规和相关罚责,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2011/65/EU得到有效的执行。
RoHS(2.0)新指令2011/65/EU将于2013年1月3日正式施行,旧版RoHS指令将同时废除。
RoHS(2.0)纳入CE标志要求: 2013年1月3日起, 欧盟各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新指令2011/65/EU(ROHS 2.0)更新到当地法律。根据新指令的规定,从旧指令废除之日起,CE标志所有管辖下产品都必须同时满足低电压(LVD)、电磁兼容(EMC)、能源相关产品(ErP)和ROHS 2.0的指令要求,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ROHS(2.0)重要变化: ROHS被纳入CE标志要求,成为欧盟CE标志指令之一,产品符合ROHS 2.0的指令要求,才能粘贴CE标志,出具符合性声明外,RoHS2.0同时还要求制造商出具支撑性技术文档,并保留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