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大新橡塑制品厂为您提供质量最好、价格最便宜的优质反光弹力警示柱、道路警示防撞柱、柔
性反光柱、包您满意、如果您有这样的需求、请联系:凌小姐:13528467989 程先生: 13826517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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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地桩式活动防护桩
规格:Φ76mm*600mm / Φ89mm*750mm / Φ114mm*1000mm,其他规格可订做。
品名:活动式防护桩
规格:Φ76mm*600mm / Φ89mm*750mm / Φ114mm*1000mm
品名:固定式防护路桩、反光防撞柱
规格:60mm、76mm、89mm、114mm
产品材质:镀锌管烤漆+贴工程级反光膜
产品名称:弹性柱/弹力警示柱/弹性道口标/道路标柱
度有:550mm,800mm,1200mm等规格可选。
柱体为进口PE材质,内有高韧性皮筋;底座为优质橡胶,
安装使用方便,警示效果好,外面为反光膜 反光膜可选纯白或红白箭头膜。
产品名称:柔性反光柱
材料:PVC加反光晶格
规格:80*450mm,80*750mm等规格可选。
适用范围:小区物业,道路隔离,停车场,花园,道路口分道,警示作用;
【产品用途】法院审理认为,徐某在主观上具有逃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混淆视听、试图隐瞒
肇事者真实身份的顶包行为,即便人未离开事故现场,也掩盖不了交通肇事后逃跑的本质,故依法驳
回了徐某的诉讼请求。
该案承办法官刘海燕说,逃逸在外延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逃逸行为指行为人自事故现场逃跑
,不在现场。广义的逃逸行为不仅包括自事故现场逃跑离开,还包括在现场躲藏、虽然在现场但谎称
自己不是肇事者或者虽在现场但指使或同意他人冒名顶替等情形。事实上,道路交通实践中的“逃逸
”具有复杂化和多样性的特点,如果仅从字面上去理解将逃逸限定于离开事故现场一种情形,只会曲
解立法本意,背离立法初衷。
本产品主要用于高速公路路收费口、城市道路路口,人行道口、临时性分割道路、分割危险或禁
止区域、用于交通栏杆的两端,可与一次性警戒带、警示链条、警示连杆、外挂式警示灯等配合使用
。
【安装方法】
安装比较方便,通常采用标准块状任意组合方式和先进的“内膨胀锚固技术”,用螺丝牢固地将
其固定在地面,安装牢固,稳定可靠,车辆撞击时不会松动;
销售热线:凌小姐:13528467989 程先生: 13826517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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