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翻译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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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4-12-08 16:3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产品区域:上海静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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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在将专利文献翻译成母语文本时,应该处处学习从专利代理人的角度,将专利申请用文本,同传翻译即国外发明申请人用外语(例如中文、英语或日语)写就的专利文献翻译制作成在本国申请切实可用的相应专利文献,此谓专利翻译的含义。且因其专业性强而不可掉以轻心。
2.在翻译专利申请用文件时,需要先仔细阅读原文(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全文等),同传翻译发见和把握发明的要点。
3.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中国认可吉普森式的权利要求书的写法。因此,同传翻译在写法上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分开,一般处理上要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划和各自的范围。但在不适宜用吉普森式撰写权利要求书时,亦可以用其他方式进行撰写。在着手翻译之前,首先要熟读上述总的要求,按此处理。
4.积累本专业领域的专利翻译常用词汇,并需要定时补充、更新、合理修正。
5.翻译好后搁置,不要马上交稿,至少看两遍,同传翻译有条件应该更多审看。最好留出充分时间加以保证。一遍从发明技术角度,另一遍从语言格式角度审视确认
  同传翻译www.masterfy.com/kyt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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