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空管中心配套改造工程已由民航新疆空管局以民航新疆空发【2017】131号文批准,项目法人为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新疆空管局留用折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管中心配套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空管中心管制大楼
2.2 项目概况:封闭并装修乌鲁木齐空管中心管制大楼与辅楼之间的连廊及室外楼梯,改造管制大楼北侧的上人屋面,工程总面积为478.86平方米;封闭后的连廊配套建设暖通、电气等设施。
2.3 招标范围:
封闭并装修乌鲁木齐空管中心管制大楼与辅楼之间的连廊及室外楼梯,改造管制大楼北侧的上人屋面,工程总面积为478.86平方米;封闭后的连廊配套建设暖通、电气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投资额约207万元。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 8 月25日至2017年10月 31日。总工期:67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实施期间至工程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请投标人于 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 14:00 时,下午16:00 时至 19:00时(北京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进行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杨华 电话:0312-2664993 2664992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a1398478660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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